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聚焦破解卫生健康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扎实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九大行动”,积极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291家,其中三级医院25家,三级综合医院实现区(县、市)全覆盖;波胆网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156家,实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本标准全覆盖。按户籍人口统计,全市每千人床位数、卫技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8.1张、15.2人、6.4人和6.5人,每万人全科医生数7.8人。
同时,宁波市连续3年蝉联全国健康城市建设样板市,连续10次被评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获评全国第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入选全国卫生健康领域法治重点城市,获批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被确定为中国——世界卫生组织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项目试点城市。
坚持高位统筹 推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
坚持深化医改“一把手”工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深化医改工作精神,持续推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大力推进投入政策、编制政策、价格政策、薪酬分配政策等方面改革。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深化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主要领导先后多次专门听取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情况汇报。市政府层面先后出台《宁波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宁波市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等纲领性文件。
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近年来,医改任务完成情况始终被作为宁波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2017年,相关工作纳入市委“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重点任务,组建“医改联动”小分队;2018年,纳入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社会体制改革重点项目;2022年起,推进县域医共体(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纳入市政府对区(县、市)督查激励内容。
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迈小步、不停步”原则,取消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加成,持续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分类测算,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持续建立健全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制定相关政策文件,科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工资总量,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2019年在部分医疗机构开展薪酬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在全市范围推广,实行院科两级核算,医务人员的奖金收入与技术难度和工作量挂钩、与医疗收入脱钩。
持续推进多元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19年,成立市医保DRG点数付费改革专项协调小组,制定并出台工作方案。2021年,全市183家开展住院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施“病组点数法”付费。2024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DRG点数付费管理的通知》,建立病组基准点数调节机制,进一步完善DRG差异系数,选择适宜的中医病种开展按疗效价值付费结合DRG点数付费试点工作。
坚持共建共享 构建有序就医诊疗格局
持续推进医学高峰建设。推进与省级医院合作,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签订浙大邵逸夫医院宁波院区合作协议。加快推进卫生设施建设,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明湖院区、镇海区危化医疗急救中心等竣工投用。3家市级综合医院综合CMI(病例组合指数)分列全省第4、6、8位,5个病种(术种)开展例次数位居全省第一,20个位居第二,25个位居第三。获全省首批研究型医院建设资质;全市累计建设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家级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6个,市A类重点实验室18个,21个学科进入中国医院科技量值百强榜。全市培育高端医学团队项目16个,成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市。近3年,全市全系统共引进博士303名、硕士1856名。
深化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深入开展高水平县级医院“七大行动”,三级医院实现区(县、市)全覆盖。全面完成五大中心建设,8家县级医院的“五大中心”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创新构建“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市县联动工作机制,组建25个县域医共体,为全省组建数量最多、实施范围最广、覆盖人群最多的地市。8家市级医院结对29家县级医院,通过全面托管、专科托管等方式,重点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畅通双向转诊通道,“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体系初步建成,县域就诊率稳定在90%以上。
全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基层卫生保障政策,率先在全国出台规范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的地方性法规《宁波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出台《宁波市统筹加强农村医疗力量保障行动方案》,设立村卫生室专用编制2000余个,不断强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编制保障。全面开展62个千人以上村卫生室“空白点”2年建设计划,持续提升政府办村卫生室比例。累计建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一体化门诊156家,省内率先实现全市覆盖。全市实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单位达85家,建设社区医院39家、市级基层特色专科110个、星级急诊室(科)137个。五次代表浙江省参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取得了4次第一、1次第二的成绩。
坚持医防融合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疾病预防体系进一步健全。完成市、县两级疾控体系改革,全域全量实施疾控监督员制度。成功申报第五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全面启动无结核城市建设,开设结核预防门诊27个,关口前移开展潜伏感染筛查及干预。全市建成A级以上预防接种门诊153家,有力保障了老年人流感疫苗、新初一女生HPV疫苗免费接种任务。卫生行政执法质效监测位列全省前列。
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强化。全面落实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全市法定传染病增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联合北京大学开展“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与防控创新体系构建和应用”项目,率先在国内建设覆盖41种法定传染病、7种症候群、三类特色传染病专题库的全域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推进传染病应急小分队建设,开展全链条全要素应急演练。院前急救体系进一步完善。出台《宁波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全市共建成158个急救站点,省内率先实现急救点建制乡镇(街道)全覆盖。全市平均急救反应时间缩短至10分钟以内,实现每10万人口配备40台AED的配置目标。
坚持数智赋能 推进数字健康高地建设
互联网医院建设不断深化。打造数字健康人智能体,以人机对话模式提供覆盖院前、院中、院后的连续化医疗健康服务。持续推进快速问诊、复诊开单、复诊配药和上门护理四大核心服务,2024年,全市互联网医院服务总量达296万人次。推进“健康宁波”信息化生态建设,实现预约挂号、报告解读等20个应用场景与互联网医院之间的业务双向引流。
医学人工智能扩面增效。搭建市级医学人工智能平台,部署应用辅助诊断系统,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达100%。搭建中医病理质控场景大模型,优化“优享质影”人工智能辅助医学影像诊断。数字健康产业更加丰富。开发“白泽晓”医疗大模型,创新构建“筛诊治管”精准健康管理模式,提供基于健康体检数据的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基于诊疗数据的疾病主动发现健康管理服务和基于慢性疾病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深化“优享照护”应用,创新“多对多”服务模式,平台累计服务4万人次。
坚持全民全程 强化卫生健康服务供给
“健康宁波”行动高效实施。加快健康宁波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融合发展,在健康浙江考核中连续六次获评优秀,2023年荣获全省考核第一,所有区(县、市)全部优秀。深入实施宫颈癌、乳腺癌综合防治国家试点建设项目,积极推动“宫颈癌综合防治一体化门诊”建设。
“甬有善育”行动纵深推进。持续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深化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建设。在全国率先出台《宁波市母婴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提质培优工程,全市已建成公共场所母婴室533个,其中四星级以上占比76.55%。全市每千人托位数4.45个,其中普惠性托位占比超过80%。2024年,全市孕产妇零死亡,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历年来均持续保持在较低水平。
“老年健康”行动有为有位。大力推进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老年医疗相关机构和学科建设,成立市级安宁疗护指导中心和实训基地。2024年底,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建成老年医学科,全市每千名老年人康复护理床位达到6.0张。
未来已来 持续将改革推向纵深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将持续以改革为动力,以基层为重点,以公益性为导向,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全人群全周期全方位健康服务,加快推动市域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聚焦创新引领,着力发展卫生健康新质生产力。全面推进医学高峰攀登行动和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行动,深化与浙江大学等知名高校合作办医,持续推进省研究型医院建设,高质量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儿童区域医疗中心,打造一批“小而强”临床创新团队,实施医学创新人才国际化培养三年行动,加快推进高端团队重大攻坚项目。大力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行动。迭代数字健康应用,加快医学人工智能创新。
聚焦优质均衡,着力完善市县乡村医疗服务网。持续深化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坚持市县联动助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推进县级医院争创三甲,切实提升县级医院综合实力,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建成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8家以上,60%以上乡镇卫生院(波胆网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基层急诊能力星级化建设实现全覆盖。50%以上村卫生室达到国家服务能力评价标准。探索基层“常态化巡回诊疗+互联网医疗+AI医学人工智能”服务新体系。
聚焦提能增效,着力加强卫生健康治理能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体制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36%以上。进一步构建分级诊疗格局,不断完善双向转诊机制,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推动“检验检查互认共享”,做实做优连续医疗服务,持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全市互联网医疗年服务人次超过250万。
聚焦医防协同,着力提升公共卫生建设水平。健全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制度,提档升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病一体化门诊”,重点慢性病基层规范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应急响应体系,深化精神卫生“百千万工程”,建设省级区域公共卫生实验室。持续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效,院前医疗急救平均反应时间保持在10分钟以内,心肺复苏成功率达到6%以上。
聚焦全龄友好,着力优化健康促进服务供给。加快健康宁波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融合发展,大力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持续推进全民健身行动。完善生育支持措施,强化优生优育保障,实施早孕关爱行动,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加强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体系建设,增加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全面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支持社会力量创办老年医疗机构和护理机构,提升医养结合、安宁疗护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