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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追溯码,医保购药不“踩雷”
2025.04.03来源:国家医保局

  4月2日,国家医保局公众号发布“医保购药的六要六不要”,指导居民巧用追溯码,不当回流药的接盘侠。

  “六要六不要”即一要买包装上有追溯码的药,不要买没有追溯码的药;二要在结算药款时看着售药人员扫所购药盒上的追溯码,不要让他或她扫其他药品的追溯码;三要索取小票,不要放弃可能的上千元赔偿;四要使用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验码,不要当回流药的接盘侠;五要发现回流药要坚决索赔,不要疏于维护合法权益;六要毁掉使用后的药物空盒,确保追溯码撕毁,不要将自己的药盒或药品出售给药贩子。

  医保局方面表示,追溯码是这一小盒药品的唯一“身份证”,每一盒药的追溯码与其他药品包括同品牌同规格其他小盒的追溯码都不一样。根据文件规定,2026年1月1日起,所有销售的药品都必须追溯码全覆盖(住院拆零服用的药品,中药饮片和中药颗粒,目前暂时没有要求使用追溯码)。追溯码一旦被扫码销售,相关数据就进入了国家医保局数据库,如果售药人员刻意去扫其他药品的追溯码,或者故意不扫追溯码,那说明售出的药很可能有问题,正试图用其他追溯码来掩盖二次销售痕迹。

  据介绍,2026年起,国家要求售药的小票或发票上要标注追溯码,目的是后续一旦发现问题,能够保留证据,以维护合法权益。如果公众发现买到回流药,即查询后显示“仅有1次销售信息却不是本人购买”或“查询到有2次及以上的销售信息”的,可要求索赔。如购药后几天均未查询到产品销售信息,可向售出机构或有关部门反映。

  国家医保局提醒公众,要妥善处置空药盒、销毁溯源码,以免被犯罪分子继续盗用。千万不要将自己的药盒或药品出售给药贩子,如果被非法转卖,发现后会严重影响出售药盒者的医保待遇,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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