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疾控发〔2024〕30号
各市(州)疾控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局、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各口岸隶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贵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疾控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全国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国疾控卫免发〔2024〕8号)和《健康贵州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全省重点寄生虫病的控制与消除进程,减少寄生虫病危害,结合我省寄生虫病现状,省疾控局等15部门制定了《贵州省疟疾等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24—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教育厅 省科学技术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公安厅
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阳海关
省医疗保障局 省林业局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贵州省疟疾等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24—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