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药双价”“带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家医保局正强化监督管理。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对个别药企虚开发票制造“两套价格”问题进行关注的函》,高度重视医药购销领域乱象,开展相关药品核查处置工作。
文件指出,在侦破的两起医药领域虚开发票案中,一些药品存在两套价格,药企先把药品按“开票价”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医疗机构,交易完成后药企再把“开票价”与“底价”之间的差价返还给经销商。巨大的价格差通过虚开发票手段“洗白”并“提现”,成为不法经销商牟利和商业贿赂的资金来源,导致部分药品价格从源头就已经虚高。
对于药企虚开发票制造“两套价格”问题,国家医保局表示,坚决反对虚高药价加重患者负担,坚决反对虚开发票形成非法利益链条,坚决反对“一药双价”“带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包括认真排查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头孢唑肟钠注射液、水解蛋白口服溶液等涉案产品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尽快摸清挂网价格底数等,并将相关药品核查处置情况请于12月25日前报告给国家医保局。
深挖“一药双价”利益链条
文件指出,《经参调查:一些药企经销商虚开发票形成非法利益链》报道,2022年、2024年,公安部门先后侦破两起医药领域虚开发票案。
据了解,2021年年底,一条由公安部提供的线索转至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公安局。有证据显示,乌兰浩特当地的6家公司存在虚开发票嫌疑,涉及金额巨大。这些公司开票MAC、IP地址和企业登记办税人信息高度一致且企业存续时间短、经营状态异常,无经营地址,无员工缴纳社保,开具发票的业务涉及全国各地,并主要针对医药企业,均是非常典型的空壳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在核对虚开发票所对应的药品时,有关部门发现这些药品有“底价”和“开票价”两套价格。药企先把药品按“开票价”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医疗机构。交易完成后,药企再把“开票价”与“底价”之间的差价,返还给经销商。涉案的部分药品中,“开票价”平均为“底价”的2倍至3倍。
据乌兰浩特市公安局调查发现的数据显示,一款名为“银杏叶”的药品,底价每支8.5元,售价每支25.28元,医生每使用1支可提成4元;一款名为“头孢唑肟钠”的药品,底价每支6.5元,售价每支16.5元,医生每使用1支可提成2.5元。经测算,药品提成金额普遍占药品开票价与底价差额的两成以上。
经过调查,整个利益链条浮出水面。药企以虚高价格向经销商出售药品,经销商通过空壳公司向药企开具虚假医药推广服务发票;药企将虚高价格所包含的利润打入空壳公司账户,返回经销商;经销商将部分利润以回扣形式输送给医院相关人员。
经缜密侦查和大数据手段分析,在2022年、2024年先后侦破的两起医药领域虚开发票案件,通过数据建模透视,共在全国排查出2800多家此类空壳公司,虚开发票价税合计逾110亿元。
最终,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虚开发票案件全面告破,案件涉及多家药企被罚缴税款,多家医疗单位也在自查退赃,涉案的多人也被警方采取了强制措施。
药价治理进入攻坚阶段
自2016年“两票制”提出,大幅减少了药品流通环节,减少了开发票的次数,压缩了药企虚开发票的空间。与此同时,针对药品耗材价格虚高等问题,2018年,国家医保局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挤出药品价格水分,奠定了改善医药市场结构的良好基础。进入到2022年,国家层面定调,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患者医药负担。
当前,不法分子面对巨额利益正尝试突破政策限制,违法犯罪行为转变源头药品虚高药价、“空壳公司”虚开发票等更为隐蔽的形式。
对此,有关监管部门正积极应用现代化技术,用大数据筛查异常问题并引导其回正。目前,各部门联手对药价水分的稽查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如2023年“金税四期”正式上线,医药企业的资金往来、材料采购、商品销售等经营活动都将更加透明化。利用大数据开展对医疗领域涉税的“穿透式”检查,有利于查明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行为,进而能够提供有效证据。
与此同时,随着国家医保局医保统一信息平台招采管理子系统的建设,招采、生产、配送、监管、回款、销售等环节都在互联网的大数据监控之下,有关部门可以充分发挥其对市场的监督、引导、规范等作用。
在此背景下,有关部门陆续出台文件,并指导相关工作。自2023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启动实施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先后推动四同药品价格治理、注射剂三同药品价格治理、定点零售药店药品比价、短缺药品价格治理等政策出台并落地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挤水分、降药价,在“两票制”模式的基础上,各地总结“两票制”的经验,开始尝试探索“一票制”模式。“一票制”是指医疗机构直接向药企发送订单,药品生产企业自行配送,或者物流平台配送,医疗机构向药品生产企业结算货款。202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该文件被部分业界人士视为“一票制”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