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人口函〔2024〕1841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2025年度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和本省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补助政策对象资格确认和数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两项制度”新增对象于2月20日前录入国家卫生健康委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业务信息系统,确保“应入尽入”;完成2024年度特殊家庭电子档案填报更新,确保帮扶记录完整准确,当年新增对象要全部完成并提交个人电子档案。2月21日—27日,允许对本地有关数据核对、订正,28日零时起不再更改。省本级导出数据,进行复核,各地不再报送纸质报表。有关数据质量将作为当年国家“两项制度”核拨资金的依据。
二、本省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补助政策新增对象于4月20日完成录入省全员人口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4月25日纸质报表及2024年结算报表报送省卫健委人口家庭处。省复核后作为向财政申请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的依据。
三、存量对象的年审可以采用远程视频等灵活方式,但要严格把关并备注。统计数据报送前,县(市、区)卫健局要与疾控及同级民政部门进行信息比对。
四、2025年3月下旬,国家扶助保障系统将重新开放使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数据核查。5月30日以前,各地要完成年度系统内数据核查、校验工作,核查完成率要达到100%。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补助对象资格确认和数据申报工作,务必及时、准确。我委将在年度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时对各单位数据和信息准确性等进行评估,并与2024年度数据抽查、复核结果一并作为2025年度计划生育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省卫健委人口家庭处联系人:肖伟乾
电话:0591-87276657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