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医保规〔2024〕16号
各设区市医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在榕各省属公立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医院: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经导管二尖瓣成形术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闽医保〔2022〕92号)公布的结膜松弛矫正术等5个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期已满,根据我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正式核定结膜松弛矫正术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结膜松弛矫正术、胃底折叠术等5个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属性及省属公立医院价格(详见附件)。
二、各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内容,根据当地实际,充分考虑当地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服务能力和医疗水平,按不高于省属公立医院价格的原则制定辖区内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做好结算与收费信息系统的衔接。
三、省属公立医院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收费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做好新增项目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闽医保〔2022〕92号文中结膜松弛矫正术、胃底折叠术等5个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执行时限顺延至2024年12月31日,以往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