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局、疾控局:
根据《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数广办发〔2023〕34号)要求,结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有关要求,在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基础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组织编制了《卫生健康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根据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有关内容,统筹卫生健康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拆分标准,统筹推进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申请表制式等要素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形成卫生健康领域政务服务事项“一张清单”。
二、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主动建立政务服务应用清单常态化维护管理机制,收集、审核、更新应用清单,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清单修订意见、建议。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地区,要主动对接好同级行政审批部门,明确好分工职责和工作机制,提供好业务指导服务。
三、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对标借鉴典型经验做法,持续围绕卫生健康领域政务服务体制机制创新、服务模式优化等,探索具有前瞻性、针对性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推出更多利企便民举措,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医药管理局 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