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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中医药执法监督队伍成为中医药行家
2024.02.19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自2017年7月1日施行至今已近7年时间,作为我国中医药领域第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法律,中医药法为中医药振兴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当前,充分关注中医药法执法监督队伍,不断提升这支队伍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对促进中医药法贯彻落实有重要意义。笔者建议,应构建以中医药院校为主体的中医药执法监督队伍培训机制,强化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好法治精髓。

  中医药法贯彻落实对执法监督队伍的素质有要求,全国中医药院校有条件培训提升执法监督队伍能力,建议尽快促进两者融合,完善中医药执法监督队伍培训工作的机制。那么,如何发挥全国中医药院校作用,探索实施“全国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集训”和“全国中医药院校人员轮训”改革?笔者认为,以中医药院校为主体,按行政区划设立中医药执法监督培训中心,有计划地对全国中医药执法监督队伍集训轮训,是这一问题的解决之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视及支持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营造了振兴发展中医药的社会共识和环境氛围。围绕中医药法实施,全国数万名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工作在中医药执法一线,为中医药法贯彻落实作出了贡献。但是,由于这部分人员大部分都是原卫生执法人员兼职和新进人员补充,因部分人员不具备中医药教育背景,这为他们从事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也是当前执法监督工作亟须解决的问题。

  面对这一局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做出了有益的改革和尝试,组织编写适合执法监督人员的行业相关培训教材,为执法监督队伍素质和能力的提升提供了条件。如委托辽宁中医药大学专家编写了《中医药基础概论》教材,旨在向全国中医药监督执法队伍普及中医药基础知识,能够满足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对中医药基础知识的需求,进一步提升监督执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在组织编写这本教材的过程中,专家们围绕全国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如建议以上述《中医药基础概论》一书为主培训教材,委托全国各地中医药大学对中医药执法监督队伍进行培训。

  为此,建议相关主管部门与全国各省市区的中医药院校合作,在大学建立全国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某省(市、区)集训中心,由行业部门提供培训经费,组织当地从事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分期分批进入中心集中培训。各中医药大学负责提供场地和专业师资,面向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授课,整体提升他们的中医药素养。此项工作可以纳入各地“西学中”项目,也可以单列项目开展,以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先行先试,实现以点带面,不断完善试点的工作体制机制,为全面深化中医药改革探索途径、积累经验。

  上述改革措施,可先选择试点进行,小步快跑,不断积累经验,适时推广,逐步形成“中医药执法监督队伍不仅是执法专家,也是中医药行家”的格局,让行家里手从事中医药执法监督工作,能够在充分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下开展执法监督,势必达到“1+1>2”的效果,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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