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目标是到2025年,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取得积极进展,优质医疗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到2030年,以紧密型医联体为主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趋于健全,分级诊疗新格局基本建立。到2035年,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连续性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大病不出省”的目标,为健康江苏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实施方案》要求,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经费由财政保障。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大对传染、精神、妇幼、老年、中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力度。此外,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同级政府足额保障。
《实施方案》提出五个方面,21项主要任务。其中明确了一系列具体的建设任务,包括:
聚焦争创重症、康复、血液病、皮肤病、中医等类别国家医学中心和综合、癌症、创伤、骨科、心血管等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持续推进16家高水平医院建设。
建设一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鼓励各地全面推进市级医疗中心建设。
持续推进国家级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建不少于30个国家级、30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到“十四五”末,85%的县人民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县级医院ICU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覆盖。
到“十四五”末,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60%左右县中医院达到三级中医院水平。推进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科室和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省中医疫病研究中心建设。
推进扬州市、淮安市国家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鼓励以设区市为单位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到“十四五”末,不少于20个县(市、涉农区)基本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加强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
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配CT等设备,增加适宜医疗服务技术和药品配备,开展更多的医疗服务项目。强化乡镇卫生院、波胆网服务中心中医馆标准化建设。
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到“十四五”末,常住人口50万以上县(市、涉农区)全面建成妇幼保健院。加强母婴友好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设。
合理布局并加快老年医院、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等建设。推进老年友善医院建设。推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置护理站。到“十四五”末,每个设区市统筹辖区医疗资源至少设立1所三级老年医院,人口超过50万的县(市、涉农区)设立1所二级以上老年医院,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以上护理院。
争创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
推进院前急救中心(站、点)建设,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网络体系。加强二、三级医院急诊急救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建设。
支持三级公立医院成为高校附属医院。加强省研究型医院、医学创新中心、医学重点学科与实验室建设。支持高水平医院创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高水平临床研究科技创新平台。支持重点医学院校申报省级基础研究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
发布建设任务的同时,《实施方案》强调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严禁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严禁举债建设和超标准装修,严格控制债务规模,积极稳妥化解公立医院历史债务。
此外,《实施方案》提到,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公立医院特需服务等项目的定价政策。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强调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公立医院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
强化数字信息赋能,建立健康医疗数据跨部门共享协作机制。提升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能力,推动标准化的数据采集、汇聚、治理和应用。围绕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实施数字化建设项目,推进居民健康服务数字化应用。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助力数字健康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