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精神?何为魂魄?古人如何看待他们之间的关系?解释起来并不容易。因为稍有不慎,便有“封建迷信”之嫌。
现在,“精神”一词,已经是一个“形而上”的概念,指的是人的意识、思维活动、心理状态等等。
所谓“形而上”,泛指一切无形的东西。它既可以是思想、意识,也可以是磁场、能量,还可以是事物发展的规律、本质,甚至包括宇宙时空、因果这些抽象存在。
《易经》有云:“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古人把这种形而上的东西统称为“道”;而与此相对的,是一切具体的、有形的物质,即“道”的载体,名曰“器”。
孔子曰:“君子不器”,实际上是说,一个心智真正成熟的人,追求的往往是精神层面的东西,而不会被物质所困。
但在古代,“精神”的初文本义却并非如此。《黄帝内经》所说的“积精全神”,以及后世所谓“聚精会神”,实际上都包括了两层含义。
精,是有形的物质;神,乃无形的存在。换言之,“精神”一词,是一个完整的阴阳体系。其中,“精”主水,是形而下的;“神”主火,是形而上的。
精,不仅是有形的物质,也是生命的初始状态,比如《灵枢·经脉》有云:“人始生,先成精,精成而脑髓生”。人类繁衍、生命初始,必须有来自父母的“精”,即精子和卵子,二者结合才能形成受精卵。受精卵在母体内孕育,最先完成发育的,也是精,即脑髓。
从中可以看出,“精”所指代的,通常不是普通的水,而是一种经过提纯的、富含精微物质的黏稠液体,在人体中以精子、卵子、脑髓、脊髓等形式存在。
《灵枢·本神》有云:“故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搏谓之神”,说的是,新生命的诞生,是来自于父母给予的物质叫“精”,即精子和卵子。它们结合的一瞬,化生出的东西,称作“神”。
所谓“神”,既可以是推动人体运行的能量,也可以是人体运行的法则与规律。如果说,“精”是有形的、物质的,那么“神”就是无形的,凌驾于“精”之上的。换成经济学语言,神就是“那只看不见的手”。神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并不代表它不存在。举例来说,人体心臟的运行与跳动,不受人主观意识控制。受谁的控制?实际上就是受“神”的控制。换言之,人体运行有它自身的规律。人只能认识规律、发现规律、掌握规律,并顺应规律,却无法战胜规律、改变规律。
《黄帝内经》云:“心藏神”,又曰:“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根据中医理论,心与神,同主火,故心藏神。
由此可知,精与神,是构成生命体不可或缺的两大元素,可以看作是一对阴阳。其中,精属阴,神属阳;精主水,神主火;精是形而下的,神是形而上的。二者互相依赖、互相制衡、缺一不可。因此,“精神”一词,实际上是对生命体的抽象概括。
除精与神外,构成生命体的,还有两大元素,即魂与魄。
精与神虽有阴阳之别,而阴阳之中,又复有阴阳。分而言之,阳神曰魂,阴神曰魄。或者说,神之灵为“魂”,精之气为“魄”。换言之,“精神”是肉体和意识之本体,而“魂魄”则是推动本体运行的动能,或者功用。
从“魂魄”二字本身来看,云鬼为魂,白鬼为魄。鬼者,人死所变,肉眼不可见,故“魂魄”同属于“形而上”,皆可称作“神”。云者轻清,轻清者上天,故魂为阳神;白者属金,金坚者重浊入地,故魄为阴神。
《黄帝内经》云:“随神往来者谓之魂,并精出入者谓之魄”。可见,“魂魄”实于“精神”同生而并列,此《易经》“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之理,即老子所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精神”即为两仪;四象者,乃“神魂精魄”是也。分而言之,神与魂同为阳,其中,神为阳中之阳,魂为阳中之阴;精与魄皆属阴,其中,精为阴中之阴,魄则为阴中之阳。
若以五行别之,“精神魂魄”则分别对应“水火木金”,是构成生命体、乃至于天地万物的四大元素。
精,在天为寒,在地为水,在人为精,故肾藏精;神,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在人为神,故心藏神;魂,在天为风,在地为木,在人为魂,故肝藏魂;魄,在天为躁,在地为金,在人为魄,故肺藏魄。
五行之中,尚缺中土。“土”作为第五大元素,在人为“意”。“意”字拆开,为心之音,乃“火生土”之明征。所谓“心之音”,即为神之动,也就是心发出的电波。神之所动,款曲而生于无形,名曰“意”。言外之意、意犹未尽,说明“意”之所生,并非一览无余、一蹴而就,乃“神”超越诸象,缠绵未尽、耐人寻味之得。
意,在天为湿,在地为土,在人为意,故脾藏意。脾土主静,静思者或可得“真意”。此《黄帝内经》引而未发之言,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意”有所得,方知“精神与魂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