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是一项重大机制改革,是深化医改的重要突破口,是降药价、促医改、保民生的重大举措。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的出台,全国各地都纷纷拉开了持续降低药品价格虚高、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序幕。
如何深入落实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任务,构建多方联动格局,提升药品质量水平、确保药品稳定供应,提升药品货款支付效率以及周转金监管落实到位,已经成为各级医保部门当下的重要课题。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在省医疗保障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不断降本增效,以建立药品集中采购周转金监管系统(以下简称“周转金系统”)为抓手,多措并举,将集中采购工作引向纵深发展。
三方监管全流程 资金安全有保障
随着我国药品集中采购的快速推进,各种联盟也在不断扩围,纳入集采的药品品种数量不断扩大,采购金额不断增加,医保部门拨付的周转金体量也随之加大。
为了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做扎做实,创新改革药品货款结算支付制度,推行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提高药品货款支付效率,确保及时结算货款。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始终与党中央国务院、河北省委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保持同频共振,积极响应,主动创新。
通过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建立药品“周转金系统”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措施,对周转金的使用进行了全流程监管,确保了医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该协议由医疗保障部门、配送企业以及开户银行三方共同针对资金签订的监管协议,进一步明确了周转金监管账户款项的业务类型、用途以及支付等全流程的监管责任及方式,同时接入了“周转金系统”。
信用考核全覆盖 供货回款有标准
为了同时解决医药机构回款周期长和配送企业服务质量不佳的双重问题,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周转金系统”的信用考核功能,对医药机构和配送企业同时建立了信用考核制度。
对医药机构,拒不认真履行合同、不按时返还货款的,次月15日后,迟清算货款一天,收取未清算货款部分的万分之二违约金;对30天仍未清算货款的,由医保主管部门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对其进行约谈、告诫并督促其整改;对拒不改正仍不清算货款的,暂缓拨付医保基金。
对配送企业,则要求预存一定金额保证金到三方监管账户内,对于不按时送达、不能保证质量安全和品种数量不准确的药品配送企业的违约行为,采取投诉机制。投诉属实的,对配送企业进行约谈、提醒、告诫,拒不改正的,建议取消配送资格。
降本增效促创新 互联互通有时效
“周转金系统”结合地区实际,与市县区各级医疗保障局、配送企业、医药机构、银行系统实施了技术对接,实现了药品配送、药品入库、回款以及周转金使用信息的实时采集和跟踪。该系统对于药品采购保障回款、多方互联互通和全面监管起到了重要作用,不仅提高了药品汇款支付效率,还节约了回款时间。
在系统上,配送企业在上传销售清单和发票的同时,医药机构可以同时进行审核确认,解决了衔接缓慢的时效问题;而医药机构回款由单笔确认变成了统一确认,解决了回款时间不统一的问题,提高了效率和积极性,不仅规范了使用流程,还节约了人力成本提高了经办效率,为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张家口市按照不同地域、规模、等级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集中采购主体、配送企业和监管单位开展了试点工作。共选择省、市、县、乡各级试点医院11家、配送企业2家、商业银行2家,涉及县区医疗保障局6个。
系统试运行三个月以来,实现了医保经办机构与配送企业线上直接结算,11家医疗试点机构采购量为943.5余万(片/袋/支),涉及金额574.8余万元,回款率实现100%,全面落实了省医疗保障局要求的回款时间要求,受到了配送企业、医药机构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