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学凝聚着深邃的哲学智慧和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健康养生理念及其实践经验,历史上许多名医贡献了护佑婴童身心健康的独特智慧,这些内容对当下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仍有借鉴价值。
仁爱心性是护佑青少年健康的价值起点
《备急千金要方》在编撰顺序上把有关妇女、儿童的内容放在最前面,孙思邈说:“夫生民之道,莫不以养小为大,若无于小,卒不成大……故今斯方先妇人小儿,而后丈夫耆老者,则是崇本之义也。”孙思邈认为儿童青少年的健康问题是人类社会繁衍生息的“崇本之义”,是老百姓生产生活中最大、最重要的事。
《小儿药证直诀》中阎季忠序也说:“余念博爱者,仁者之用心,幼幼者圣人之遗训,此惠可不广耶!将传之好事者,使幼者免横夭之苦,老者无哭子之悲,此余之志也。”阎季忠认为“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圣人的教导,好的儿科技术“幼幼”能惠及广大百姓,不能不推广。
全社会人人幸福安康也是孔子的愿望,在一次和子路、颜回各言其志的对话中,孔子就明确说他的志向是“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社会人伦的积极导向应该是“少者怀之”——对青少年多关怀、关爱,促进青少年的人格发展,让他们成长为“君子”。青少年既有健康安和的身体,又有积极活泼的心性,就自然而然符合了“生民之道”,自然而然能托起“后生可畏,焉知来者之不如今”的家庭、社会寄望。
家长示范是引导青少年心性的重要基石
如何“幼幼”“少者怀之”?中医学和中华传统文化都重视家长的示范效应。《论语》中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假如全社会要求青少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而大多数家长自己不爱阅读,显然难以形成有利于青少年阅读的环境氛围。
从《备急千金要方》相关论述可以看出,孙思邈认为青少年心性健康的“主责”在家长、家庭。如从胎教角度说“故妊娠三月,欲得观犀象猛兽,珠玉宝物,欲得见贤人君子盛德大师,观礼乐钟鼓俎豆,军旅陈设,焚烧名香,口诵诗书,古今箴诫,居处简静,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弹琴瑟,调心神,和性情,节嗜欲。庶事清净,生子皆良,长寿忠孝,仁义聪惠,无疾,斯盖文王胎教者也”。孕妇的身心平正,志趣、品德、言行等方面有修养、求进步美好,是培养健康聪明宝宝的起始点。
反之,家长情绪的失衡、过激则成为影响青少年健康的重要因素。如《保婴撮要》说“须令乳母预慎七情六淫,厚味炙煿,则乳汁清宁,儿不致疾”“夫婴童之症,多因妊娠厚味七情,或儿乳哺失宜,或乳母饮食郁怒所致”。提示乳母的情绪不畅甚至可能直接导致儿童生病。
因人制宜是应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问题的主要思维
青少年身心健康方面的各种问题、困惑都有其独特的阶段性特点。因此,中医学和中华传统文化在应对青少年心性问题及困扰时均重视因人制宜。如《论语》中告诫“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而在《保婴撮要》所载的1535则医案里有52个医案明确提到病者的身心之病与“毕姻”(泛指男女结婚)有关,占3.4%,可互为印证。
因为青少年有心性发展的内在规律,孙思邈也给出了顺应其发展的教育引导建议,“中庸养子,十岁以下,依礼小学,而不得苦精功程,必令儿失心惊惧,及不得苦行杖罚,亦令儿得癫痫。此事大可伤怛。但不得大散大漫,令其志荡。亦不得称赞聪明,尤不得诽毁小儿。十一以上,得渐加严教。此养子之大经也。不依此法,令儿损伤。父母之杀儿也,不得怨天尤人”。告诫“中庸”的家长,在子女小时候不要让他们太苦于功课,不要体罚、斥责、贬低等等,但又不能不管束而使孩子太散漫,这才是养育子女最根本的遵循。不按照客观规律养孩子,就是“父母之杀儿”,出现身心问题后再怨天尤人也是没有用的。如《保婴撮要》中就记载了“功课劳神”“因科举劳伤元气”等因素致病的20多条医案,不遵循劳逸规律就会损伤青少年身心健康。
总而言之,青少年是有其阶段性生理病理特征的生命体,《幼科发挥》中就说“及其长也,嗜欲既开,不能修养,是以六气逆侵于其外,七情交战于其中,百忧累其心,万事劳其神,一融之气,安能无病焉”。青少年在这一独特生理阶段面临许多身心挑战,非常有必要充分挖掘中医学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智慧,给青少年身心健康更多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