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滚球下注网平台!
logo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通知公告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人工耳蜗及电子耳蜗植入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
2025.03.17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网站

冀医保函〔2025〕2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直三行业医疗保障管理部门,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为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支持我省医疗机构发展,促进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经研究,决定将人工耳蜗及电子耳蜗植入术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集采中选人工耳蜗按照乙类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20%,医保支付限价为32400元/套(附件);集采非中选人工耳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电子耳蜗植入术按照乙类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10%。

  请各统筹区做好医保信息系统维护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指导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目录对照。参保人员自3月1日起享受报销待遇,3月1日以来已住院并结算的相关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申请手工报销。

  附件:人工耳蜗组套编码及医保支付政策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6日

  (主动公开)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药城”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药城”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著作权、商标权、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等),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更正!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文章页/相关阅读上-医周药事
文章页/相关阅读下-数风流人物
Copyright © 2004-2025 北京先锋寰宇大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726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62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285 京ICP备: 京ICP备15050077号-2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小南庄400号一层 电话: 010-68489858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