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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村卫生室违规采购、加价售药!第三终端迎变局?
2025.02.02来源:村夫日记

  广阔的第三终端药品市场正处于深刻的变革之中。

  近日,贵州省卫健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药品管理的通知》,要求村卫生室所需药品由乡镇卫生院(波胆网服务中心)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严禁以任何形式从药企、药店和药贩等渠道购进药品,并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严禁以任何理由加价销售药品。

  村卫生室是农村地区设立的、为当地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是广袤的第三终端药品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角色不仅关乎百万乡村医生的生计,更涉及亿万农民的健康问题。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医疗卫生的重视和投入增加,村卫生室在医药产业终端中的地位日益凸显。顶层设计通过多项政策措施,如增加财政补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等,推动了村卫生室的发展。这些举措不仅提高了乡村医生的收入,也增强了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使其成为农村医疗体系中的中坚力量。

  业内人士指出,村卫生室作为药品市场第三终端中的关键角色,其在推动医药产业发展和促进农村医疗卫生振兴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强化药品管理等创新和改革举措,村卫生室将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民群众,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12条举措精准出击

  强化村卫生室药品管理

  在药品采购方面,贵州明确规定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并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确保药品来源的正规性与价格的合理性。村卫生室需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送采购计划,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操作,从源头上把控药品质量。

  而药品管理方面,村卫生室被要求建立完善的进、销、存账册,详细记录药品的各类信息,并严格执行药品验收、销售记录及票据保存制度。同时,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必须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坚决杜绝加价销售行为。为确保药品供应充足,村卫生室配备药品不得少于80种,且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需达标。

  此外,贵州还强调村卫生室必须遵循《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房管理指南(试行)》,加强药品的采购、验收、入库管理,并每季度进行药品盘点,确保账物相符。同时,加强药品的贮存与养护,及时处置近效期药品,对不合格药品则按规定程序统一销毁处理。

  在业界关注的处方管理上,贵州要求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药品,并严格遵守抗菌药物使用规定和静脉用药管理办法,确保用药安全无虞。

  不仅如此,贵州还让村卫生室从药品采购、销售、管理等环节入手,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私购药品、加价销售等违规行为发生,严格落实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同时,组织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采取“电话随访”“飞行检查”“现场督查”“交叉互查”等形式,每月对村卫生室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贵州省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并责令立即整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严格执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对违规使用处方药品的乡村医生进行严厉处罚。

  除此之外,为了确保政策执行效果,贵州还明确对于未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的村卫生室,将不得发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已拨款或发放的,将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停拨或收回。

  在此基础上,贵州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周调度、月督查、季通报、年总结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督促检查。通过健全规章制度、严防监管漏洞、严查关键环节、严惩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等多措并举,不断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有效提升健康服务水平。

  业内观点指出,贵州此举具有深远意义,不仅为村卫生室的药品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也为保障农民群众用药安全、促进基层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

  第三终端药品市场迎变革

  基层医疗卫生体系不仅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基石,也是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一环。

  作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神经末梢”,村卫生室与广大农民群众紧密相连,承担着医疗保障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重任。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第三终端基本药物使用监管力度的加大,基层医疗体系的完善与升级显得尤为迫切。

  近期,国家卫健委在对多项“建议提案”的回复中均着重强调了“逐步合理调整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结构和数量”的重要性。这一举措旨在更精准地满足基层临床用药的多样需求,提升基本药物制度的整体效能。

  自2018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发布以来,虽已历时数年,但更新工作一直未能推进,与原则上3年一调整的规划有所出入。不过,国家卫健委在今年10月发布的《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961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指出,将严格遵循《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适时启动目录的调整工作。在此过程中,将特别关注中成药的临床应用情况,按照严谨的遴选程序,将更多疗效确切、符合临床需求的中成药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管理。

  同样,在今年8月发布的《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638号(医疗卫生类400号)提案答复的函》中,国家卫健委也强调了基本药物目录调整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针对精神类药物的临床需求,国家卫健委表示将按照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的规范,逐步调整目录品种结构和数量,确保更多符合临床标准、能够有效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被纳入目录。

  这两份回复不仅体现了国家卫健委对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其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方面的坚定决心。

  与此同时,为强化医保基金对乡村医疗的支持,规范村卫生室医保服务管理,今年7月,国家医保局与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通知》,明确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实现乡村卫生服务的一体化管理,并优化村卫生室对基药、两高常用药及集采中选药品的使用。在业内看来,此举预计影响全国近60万村卫生室及3.4万乡镇卫生院用药市场,为业界关注的第三终端药品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长期以来,医药市场以医疗机构为第一终端,零售药店为第二终端。而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和用药需求的分化,以乡镇卫生院、诊所、村卫生室为主的第三终端市场逐渐崛起,并吸引了众多药品经销商的关注。如今,随着“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加速推进和基层医生服务能力的提升,再加上“村卫生室进医保”政策的实施,第三终端市场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与变革。

  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直接减轻了农村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以往,因部分村卫生室未纳入医保体系,农民就医需自行承担全部费用,这对经济拮据的农村家庭而言是沉重的负担。如今,随着72%以上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农民在这些卫生室就医可直接报销,极大地缓解了经济压力,提高了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也增强了农民对医疗保障体系的信任。

  而且,随着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的提升,必然带来需求的增加。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后,患者在村卫生室就诊的费用可通过医保报销,吸引了更多患者选择就近就医。特别是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中村卫生所,整体需求显著增长。新政策鼓励村卫生室使用质优价廉的集采药品,推动常见病、多发病用药与乡镇卫生院衔接,进一步优化了药品采购渠道,降低了药品价格,提高了患者的用药可及性。

  随着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第三终端市场将迎来整合与升级。规范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将推动市场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但毫无疑问,市场竞争也将更加激烈,各类医疗机构将通过提高服务质量、优化资源配置等方式争取患者。此外,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也将探索合作共赢的卫生室联合体模式,共同提升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水平。

  为应对这一变革,深耕第三终端市场的药企需紧跟卫生室2.0版的变化,了解新模式培养的村医需求,为他们提供服务。国家和地方医保、卫生健康部门也将通过政策引导,逐步规范第三终端市场的发展,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提升市场运行效率。目前,各地正逐步出台相关细则,如医保药品使用比例、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慢病目录等,市场机会将在规范中产生。

  与此同时,随着新版基药目录调整的脚步越来越近,各省也在积极发布关于基药的市场监管政策,例如广东就在近日印发了《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中心药房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畅通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用药衔接,提升基层药学服务能力,满足基层群众用药需求。

  业内人士表示,自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发布后,全国各地积极响应,其中湖北、宁夏、甘肃、安徽、四川等地率先出台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落地举措。这些措施聚焦于强化基本药物的市场监管力度,旨在全面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可靠、供应稳定及合理使用。随着这一系列政策的稳步推进与实施,第三终端市场不仅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也将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态势。

  未来,随着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不断优化与日趋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管理将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将为公众健康福祉筑起一道更加坚实的防线,提供强有力的用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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