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滚球下注网平台!
logo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青海省医疗机构制剂室检查验收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
2025.01.15来源: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青药监药注〔2024〕4号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医疗机构制剂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行为和制剂室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监督管理,持续推动我省中藏医药高质量发展,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GPP)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总结积累全省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2年—2024年)制剂室检查验收经验做法,省药品监管局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医疗机构制剂室检查验收标准(202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严格执行。

  本验收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新申办医疗机构制剂室、配制地址变更、配制范围变更,以及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按本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同时,作为全省医疗机构制剂室日常监管或专项检查的依据。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药城”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药城”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著作权、商标权、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等),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更正!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文章页/相关阅读上-医周药事
文章页/相关阅读下-数风流人物
Copyright © 2004-2025  北京先锋寰宇大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726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62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285 京ICP备:京ICP备15050077号-2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小南庄400号一层 电话: 010-68489858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