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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要求,规范四川省、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关于推进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规范发展的意见》,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推进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规范发展的意见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