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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省医疗机构管理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对《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13日至11月12日,为期30天。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
电子邮箱:ynswstyzc@126.com
传真:0871-67195121
邮政编码:650200
通信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503室
附件: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订稿)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