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护理机构:
根据《关于省直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医保中心发〔2021〕18号)等要求,为适应省直参保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促进护理机构健康发展,拟新增部分省直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纳入济南市长期护理保险的协议定点护理机构,有意愿提供省直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能够按规定与长护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实现联网直接结算的,可自愿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
按照《省直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申请表》(附件)填表说明报送相关材料。
三、相关要求
1.报送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A4纸标准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场退回。
2.请于2024年1月19日17时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解放东路16号西门)政务服务大厅C15窗口。
联系人:张希达 宋晓菲 联系电话:0531-95169000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