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上海市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的建设目标为通过儿童友好医院建设,促进上海市儿童相关医疗保健服务更加优质高效,环境设施更加符合儿童身心特点和安全需要。注重儿童友好医院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和引领性,为儿童提供有情感、有温度、有人文的医疗保健服务。
《指引》适用范围如下:
(一)上海市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儿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为主体建设儿童友好医院。提供儿科临床或儿童保健服务的专科医院应参与建设。鼓励波胆网服务站(村卫生室)、诊所以及咨询、疏导、康复等机构和场所参照《指引》进行建设。
(二)《指引》中的儿童友好医院指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充分考虑儿童群体的特殊性,出台儿童健康优先政策,完善儿童就医空间环境,提供优质高效医疗保健服务,创建友善关怀服务氛围,实现尊重儿童心声、满足儿童需求、保障儿童权益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指引》配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范和标准使用,医疗卫生机构的规划建设、设施设备、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等,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指引》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儿童视角,儿童优先
坚持“1米高度看世界”儿童视角,遵循儿童优先发展理念,通畅儿童参与渠道,动员各方力量和资源,将儿童友好融入医院运行管理全环节。
(二)服务先行,融合发展
树立以儿童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升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质量和效率,坚持临床与保健相融合,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早期发展。
(三)人文友爱,温馨便捷
加强对儿童的人文关怀和友善关爱,创造舒适温馨就医环境,优化医疗保健服务流程,重视困境儿童健康发展需求,为儿童提供有温度的医疗保健服务。
(四)因地制宜,创新引领
适应儿童健康需求,结合不同医疗卫生机构资源禀赋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儿童友好建设。鼓励创新服务内容、探索服务模式,先行先试,总结经验,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指引》的建设内容如下:
(一)管理机制友好
医院运行管理全环节中融入儿童友好理念,在组织架构、制度决策、人员配备、场地设施、保障体系等方面体现儿童优先原则。强调人文关怀精神,关注儿童体验感、家庭获得感、职工幸福感。主要包括管理理念、资源配置、科研保障、员工关怀、分级诊疗与医联体建设等5个方面,13个指标。
(二)空间环境友好
从儿童需求角度出发,满足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要求,加强适儿化改造,降低空间环境中的潜在风险。优化各类服务设备和设施,构建安全、舒适、温馨、有趣的儿童就医空间环境。主要包括空间装饰、专用设施、玩耍空间、交通安全、环境安全、功能分区、消防安全等7个方面,30个指标。
(三)服务提供友好
以儿童健康为中心,促进儿童保健和儿科临床高质量融合,提供连续、优质、高效、温馨、便捷、舒适的医疗保健服务,开展舒适化医疗,保障儿童安全、治疗儿童病患、促进儿童发展,实现儿童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全面提高。主要包括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健康宣教、服务流程等4个方面,13个指标。
(四)社会支持友好
医疗保健服务过程中重视为儿童和家庭提供社会支持服务,积极链接各方社会资源,在儿童保护、社会救助、公益慈善等方面开展工作,提供家长育儿支持、关注困境儿童发展需求、促进儿童社会融合。主要包括儿童保护、社会救助、人文关怀、周边服务等4个方面,9个指标。
(五)儿童参与友好
通过不同类型活动和机制,倾听儿童及家长的声音,了解儿童需求,鼓励儿童及家长参与医院规划建设、监督评估及政策制定等各个阶段,提出“儿童视角”相关意见与建议。主要包括制度决策、环境建设、儿童视角等3个方面,6个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