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河南省医保服务中心坚持守正创新、精准发力,围绕“建机制打基础、抓关键促落实、解难题见实效”,积极探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强化医保基金区域总额预算管理,健全支付方式改革经办机制,协同完善改革配套措施,医保经办体系日趋成熟,支付方式改革成果持续巩固,在全国率先实现统筹地区、医疗机构、病种、医保基金“四个全覆盖”。
一、强化顶层设计,打牢改革基础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任务部署以来,河南省医保服务中心始终将改革任务推进作为医保经办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支付方式改革经办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顶层设计、高位部署推动。2021—2022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连续两年被列入河南省重大民生领域改革考核内容;2022年被列入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2023年度列入省局重点督办工作。
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注重省级层面统一经办制度,出台全省统一的DRG/DIP经办规程、结算办法、年终清算方案、考核管理办法、特病单议办法和DIP付费病种主目录库等一系列支付方式改革经办制度,全流程完善支付方式改革实施的所有环节、要点,切实提高经办能力。
三是打牢人才基础。连续两年分层次有针对性的组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培训,邀请省内外专家教授辅导授课,线上线下受众四十余万人次,培养一批业务明白人,夯实支付方式改革人才基础。
四是注重氛围营造。持续加大支付方式改革宣传力度,印刷DIP改革基础知识宣传册,制作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科普小动画,利用中心公众号有等大力宣传支付方式改革政策,着力营造支付方式改革浓厚氛围,在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形成“人人学改革、见面谈改革、个个懂改革”的生动局面。
二、抓住清算关键,助推改革落实
清算清明白,改革才能改明白,河南省医保中心紧紧盯住年度清算这个关键环节,建立省、市级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双联动机制,强力推动清算工作落实。
一是充分研究论证。定期召开清算工作视频调度会,研究部署全省清算工作,各地市互相取长补短,共同研究解决矛盾问题。多轮次召开定点医疗机构座谈会,反复征求对清算方案意见建议,及时沟通清算工作中矛盾问题,平等协商、充分论证,提高方案可行性。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日调度、周通报机制,各地市明确专门联络员,每天调度清算工作进度,每周通报全省清算工作情况,全省各级经办机构紧盯时间节点,制定清算“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明确分工、挂图作战,形成你追我赶的良性态势。
三是发挥典型引领。发掘省内DRG/DIP先行试点的经验做法,发挥帮带作用,互相借鉴好的做法,促进清算工作落实。我省安阳市的《制度创新结合、机制建设引领,促进改革落地见效》,作为全国第一批15个医保经办结算清算典型案例之一,被国家医保局在全国进行推广。
四是注重工作实效。从年终清算数据看,2022年全省DRG/DIP基金支出占比达到63.1%,2023年初步统计,全省DRG/DIP基金支出占比将达到80%以上,平均住院日、次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比例下降幅度较2022年进一步加大,参保群众得到了真正实惠,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
三、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改革配套
在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中,注重结合我省实际,边改革边完善,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一是支持中医药创新发展。针对中医类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结合年度DIP病种目录调整,进一步扩大中医治疗住院病种数量;合理确定中医日间病房试行病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支付试点工作;按照“优势明显、诊断明确、疗效确切”的原则,遴选9个中医优势病种,对照相应西医诊断DIP病种合理提高支付标准,支持中医药创新发展。
二是探索多元化支付。针对年老体弱、长期卧床或行动不便群众就医问题,及时启动家庭病床服务,并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出台《关于做好河南省省直日间手术经办工作的通知》,将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针对DRG/DIP支付、精神康复类按床日付费、新冠肺炎按项目付费以及医共体打包付费等多种方式并存的现象,指导各统筹区一地一策、一院一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类制定支付方案。
三是注重信息支撑。针对质量保证金返还、线上拨付不够顺畅等问题,开发完成了DIP年终清算管理、预留质量保障金管理、年度病例综合查询客户端等模块,为支付方式改革提供信息支撑。
四是强化激励引导。通过医保基金“结余共享、超支分担”、DRG/DIP付费考核结果与质量保证金返还挂钩、设置清算考核系数等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激发医疗机构内生改革动力。引导医疗机构从管理制度建立、夯实信息化基础、管理流程再造、绩效管理保障等方面推进工作,实现DRG/DIP付费改革下的医院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