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构建四级基层医保管理服务网络,将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延伸至“服务末梢”,打造高效便民的医保基层经办体系。
一、基本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三明市秉承民呼有应、民想有思、民难有解、民需有为的务实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福建省医保局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措施文件精神,着力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事项下沉、服务技能提升上下功夫,在原有市、县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的基础上,搭建起贯通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建制村(社区)的基层服务网络,构建“一区四级”即三明市统筹区内市、县、乡、村四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打通医保经办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主要做法
(一)高位推进,实现系统化布局。三明市持续发挥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改革政府主导作用,把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措施作为医保改革的重要内容,由政府统筹推动。在拟定文件过程中,三明市按照“医保经办服务也要走前头做示范”的总要求,充分考虑医保经办实际,前后经过50余稿的修改完善,于2022年9月以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明政办规〔2022〕8号)文件,提出涵盖健全基层服务机构、下放医保经办业务、推进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等十二个方面24条措施,并根据职能分工,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财政局、卫健委、发改委(审改办)等19个市直及省属驻明单位作为主要责任单位,明确推进职责、牵头部门及完成时限,强化责任传导。辖区10个县(市、区)有7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步转发市政府文件或印发本地贯彻文件,全市上下形成市级政府主导、县级政府主抓、各部门推动、全领域协同的推进机制。全市141家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及1942个建制村(社区)居委会均按要求在时间节点前完成了医保服务岗位(便民点)的设立,实现基层医保服务网点分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
(二)高标定位,实现标准化建设。结合市政府文件精神,市医保系统立足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迅速下发了《关于基层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医保〔2022〕54号),进一步明确基层医保服务网点设置、人员配备标准、下放服务事项等三个方面内容,促进网点达到“五统一”。一是场所选址统一。明确乡镇、街道医保服务岗位应设置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的医保服务点原则上设置在村(居)委会办公区域范围内,方便为群众提供“一门进”“一站式”服务。目前,全市141个乡镇(街道)的医保服务岗位和1942个建制村的医保服务便民点均按要求设立在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或村(居)委会。二是网点标识统一。以“中国医疗保障”官方标识为基础,设计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疗保障便民服务点”户外标识、医保服务窗口标识、人员岗位工作牌、服务事项清单等医保服务工作标识7个、岗位职责14条、办事指南1册,供基层网点悬挂,方便群众“进一扇门”“认一个窗”,享受精准快捷的医保服务。三是设备标准统一。按照每个乡镇、街道2台计算机、1台打印机、1台扫描仪、2个密码键盘、2个读卡器的标准配备办公设备,明确基层便民服务平台为基层医保经办统一服务平台,实现参保信息市县乡村四级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四是人员配置统一。明确每个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配备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每个村、社区在村两委或(社区)工作人员中安排1名人员兼任医保协理员,全市141个乡镇(街道)共配备2256名医保服务专兼职人员,其中乡镇、街道283名、村(社区)1973名,确保下放的医保经办事项有人办理。五是服务清单统一。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5个服务事项下放村(社区),“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等19项服务事项下放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可办事项数占政务服务清单事项数67.86%,完成省定30%以上的要求。
(三)高效提升,实现规范化服务。医保服务体系建设效果好不好,关键看服务质效高不高。为锻造干得好、接得住的基层医保经办队伍,狠抓“培训指导”这个关键点,把“请上来”和“沉下去”结合起来,两手抓、两手硬。一是开展培训练本领。为锻造“干得好”“接得住”的基层医保经办队伍,围绕下放经办事项,对全市基层医保专兼职人员进行工作动员、全方位政策宣讲和业务系统操作培训,设立基层医保服务网点以来,已“请上来”宣讲培训36场次、覆盖经办1081人次。二是下沉指导提质效。按照高站位、小切口、具体化的要求,市本级成立工作专班、各县(市、区)医保派出机构成立工作推进小组,深入市本级三元区所辖的12个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网点及10个县(市、区)的网点开展一线调研,实地查看办公场所、了解人员配备、设备配置情况,沉浸式体验服务水平,手把手指导政策解读难点和经办操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展“沉下去”指导183场次、覆盖经办2218人次,及时纾解基层经办难题。三是定期跟踪明进展。编制《三明市XX县(市、区)基层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措施落实情况月报表》,从软硬件配备情况、业务经办实际开展情况、管理部培训指导情况等4个方面15个细项对基层履行经办职责的软硬件实力进行跟踪,突出问题导向,注重问题纾解,确保推进有序有力。四是建设示范树典型。把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与争创文明单位、综治(平安)单位、“五一”先锋号等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在每个县(市、区)分别选定1个乡镇(街道)服务点和村(社区)服务点进行重点建设,以高标准、严要求打造全市基层医保服务示范点,发挥示范点带动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形成全市看榜样学榜样做榜样的浓厚氛围。目前已有1个乡的服务网点作为示范点创建网点纳入市纪检部门年度政治监督的“四个重点”内容。
三、工作亮点
明溪县为县域内9个乡镇97名村、社区医保协理员落实了每人每月100元的岗位补贴,大大提高了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和队伍的稳定性。建宁县协调县人社、财政部门联合发文,为辖区9个乡镇各开发1名医保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实行一人一岗、专职专岗,并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实现县域内医保协理员招聘条件统一、待遇来源统一,保障了乡镇医疗保障经办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稳定性。
四、成效
一是服务事项“扩容”。明晰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网点医保业务受理范围和办理流程,将职工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等14个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放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等5个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放到村(社区)。政策执行以来,共办理群众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各项下沉业务77969件、服务群众96053人次。
二是群众办事“加速”。通过统一下沉事项的办事流程、办理材料、办理环节和服务标准,限定办结时间,让下放的事项办理流程全部在3个环节以内,乡镇、街道服务事项的即时办结业务达12项、村、社区服务事项全部可即时办结,服务网点提供专人帮办代办服务,切实缩短了群众办事时间,提高了医保经办服务效率。
三是服务体验“提升”。通过扩大网点布设、延伸服务触角和人员培训,把医保服务搬到群众“家门口”,参保群众在村里、在乡里就能够享受到与市、县经办机构标准一致、规范统一的更便捷、更高效的医保服务,服务体验大幅提升。同时,充分考虑农村老年人居多的情况,要求网点工作人员既要当好“宣传员”“代办员”,又要当好“服务员”,负责为村里老人宣讲医保政策,帮忙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应用等掌上医保业务,提供有温度的医保服务,架起服务群众“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