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8日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目标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制衡有力、运行有效、监督到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原制度进行了提升和细化。
一、加强党建引领。《意见》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强有力支撑,一是明确医院党委在内部控制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把党建工作融入到内部控制中,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是明确将内部控制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履职清单,进入上级党组织对医院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三是明确把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议事决策机制,以及“三重一大”事项要严格履行集体决策机制纳入到内部控制,加强医院层面控制和保障,强化决策纪律的刚性约束,保证公立医院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二、明确领导责任。一是明确医院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规定了授权的范围,但是坚持“授权不受损”;二是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各自分管领域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的负责人,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不直接”,即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采购、工程、物资,主要负责人对其他班子成员进行监督;三是明确公立医院内部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内部控制有效性负责,建立“层层一把手”负责制。
三、鼓励牵头部门。一是要求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小组或内部控制委员会工作机制,将内部控制上升到医院决策层面,而不是某一个业务部门的事情;二是鼓励由医院综合职能部门作为内部控制建设的牵头部门,从而有助于从医院领导层面到全体员工转变内部控制是财务事项或者审计事项、转变内部控制应该由财务部门或者审计部门牵头的理念上的误区,因为内部控制是医院党委领导下,各级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和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工作,需要确保覆盖各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是一个综合协调的问题;三是明确了公立医院内部各部门是本部门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的责任主体;四是鼓励医院内部审计部门或者指定的相关部门对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充分体现了内部审计在业务监督方面的职责和权限,有助于保证医院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
四、强化资产管理。一是严禁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医院大型医用设备分为在用和闲置状态,很多医院的在用设备又分为超负荷使用、满负荷使用、不满负负荷使用三种状态,有些大型设备因患者太少而处于闲置、半闲置和不满负荷使用状态,举债购买大型医疗设备,一旦利用率不高,就会导致其库存增加,投资风险提高,所以,《意见》提出要落实定期清查盘点制度;二是严禁举债建设和超标准装修,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同时,要加强对多院区建设管理的要求,严禁未批先办、未批先建、坚决杜绝无序扩张,加强基本建设决策和工程实施控制。
五、加强价格管理。要求所有部门、所有人员都“为患者着想”,严格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批准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为患者提供从开始到结束的积极体验;诊疗项目的收费应当符合物价部门、医保部门政策,规避或减少影响患者体验的各种违规收费;要严格落实医保政策,促进临床合理诊疗,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把医疗业务控制落到实处。
六、严管生物安全。《意见》提出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首次将其纳入到医院内部控制,这就需要从两个层面加强其控制:一是业务层面,要规范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管理,要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管控,要加强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要健全生物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要筑牢公立医院生物安全防线;二是医院层面,要加强人力资源控制,在人才引进时签订保密协议,防止相关技术资料外泄;在人才退出时签订协议,不能把涉及生物安全的资料带走,无论是纸制的还是电子的,也不能在保密期把本单位的生物技术用于其他单位。
七、提升信息水平。《意见》提出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医院的内部控制,努力推进内部控制建设融入医院的信息化建设,确保各项业务活动可控制、可追溯,能够有效的防止和减少人为的违规操作;要加强医院信息平台化和集成化建设,打破壁垒,杜绝孤岛,实现信息共享,实现各类经济活动和业务活动的融合;要加强医院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建设,强化账户授权,防止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被披露。
总之,《意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三个方面提出了内部控制的总体要求,安排了主要任务和实施措施,从组织领导、工作方案、监督检查、宣传引导等方面制定了保障措施,内部控制将越来越彰显其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