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规新政将正式实施
一些新变化也将发生
快来看看哪些与你息息相关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共同筑牢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防线。《办法》统筹发展和安全,在筑牢药品安全防线的同时,充分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对于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守护群众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阅读:《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药品标准管理办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药品标准管理的法规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适用于国家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标准和省级中药标准的管理。
>>相关阅读: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标准管理办法》的公告(2023年第86号)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正式公布,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本次调整,共有126个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1个药品被调出目录。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
《县级综合医院设备配置标准》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县级综合医院设备配置标准》(以下简称《配置标准》),《配置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配置标准》指出,设备配置要对县级综合医院的服务方向具有支撑作用。除临床科室配备必备专科检查治疗设备外,其他设备原则上均应统一管理使用,提高设备使用率,避免资源浪费。
《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以下分别简称《重点学科管理办法》《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及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重点学科管理办法》《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云南省中药标准管理办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药监局印发《云南省中药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云南省中药标准管理。《办法》围绕机构职责、标准制定、修订与发布实施,复审与废止等方面提出二十六条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